•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新闻中心

    News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闻来源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4/1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在原产能的基

    础上扩能至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主要包括氨肟化63单元、己内酰胺

    73单元、硫铵93单元及配套相关公用工程改扩建、3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动

    力站4#锅炉1炉两机、动力站二期脱硫脱硝一体化项目、110kv总变电改造、天

    然气制氢装置);二期在一期产能的基础上扩能至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

    (主要包括氨肟化64单元、己内酰胺74单元、硫铵94单元、环己酮装置水合

    法制环己醇、硫酸扩能装置、废液浓缩、新建2000立方液氨储罐一个、新建危

    化品库、污水环保装置及配套共用工程)。其中动力站4#锅炉工程和110kv总变

    电改造工程作为单独项目报批,不在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实际本项目为一、

    二期合并建设,按装置逐步实施,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浙江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418-20225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 李国威

    联系电话:15157162031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巴陵恒逸40万吨扩能项目).pdf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