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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闻来源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9/17

    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 

    工程建设情况:实际新建一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台40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备用),配套24.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

    机组,发电机总容量为9MW,企业承诺40t/h锅炉不再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高新火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国源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高新火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国源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学酸碱废水、脱硫废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纳管;化学酸碱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后纳管;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后进入中和池处理后纳管;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会用于煤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粉尘和无组织的氨。锅炉烟气治理措施:锅炉烟气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0m高,2.2m内径的烟囱高空排放,配套安装有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CEMS),工程在脱硫系统加装GGH装置,在空预器后设置NOx分析仪和氨逃逸检测仪。

    粉尘治理措施:①干煤棚封闭建设完成。②石灰石粉仓及灰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③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石膏,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

    无组织的氨治理措施:卸氨时设置加注管线,收集储罐的工作损失排放量。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1862~3,炉机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况稳定,锅炉运行负荷达到规定要求(75%设计能力)。提交的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

    1)经监测,公司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2)经监测,公司化粪池出口pHCODcr、氨氮、总磷、BOD5、悬浮物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经监测,公司生产废水总排口pHCODcrBOD5、氟化物、悬浮物、石油类和硫化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标准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期间,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限值控制要求。总排口氨逃逸排放速率能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即二氧化硫≤35 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尘≤5 mg/m3

    3无组织废气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氨和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年运行6000小时计,本项目废气排放量4.99x104Nm3/a,二氧化硫1.47t/a,氮氧化物6.54t/a,烟尘1.62t/a,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废水量0.84万吨/年,COD排放量0.369/年,氨氮排放量0.014/年,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1、验收结论

    该项目于2018912日召开了验收会,经检查,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2#炉(废水、废气部分)(先行)竣工环境保护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能达标排放,验收资料基本齐全。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2#炉(一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4.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一用一备))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部分)。

    2、后续要求

    ①、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要求落实后阶段涉及的验收公示等相关工作。

    ②、严格按照承诺书执行40t/h锅炉不再运行,待超低改造完成,另行组织验收评估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建议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在渣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

    ④、补充监测期间,入炉煤质监测、CEMS比对监测等相关数据。

    根据环保检查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您(单位)如对该建设工程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917日至20181019日期间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王忠虎

    联系电话15868969799

      

                             

    公示时间:2018917——20181019

     富元验收人员签到表.pdf

    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浙江富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