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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新闻来源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1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扩建1×75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7MW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
    建设单位: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 
    工程投资:该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5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4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63.0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4年3月27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11月25日基本完成。同时在2017年5月26日,公司开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于2017年10月26日通过168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环保设施主要有:“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静电除尘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环保厅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意见,项目在筹备、建设和试生产期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要求,投入试生产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8日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和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提交的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气

    (1)污染源废气
    监测期间,总排口两个周期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3mg/m3、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5mg/m3、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6mg/m3、30mg/m3,烟气黑度为1,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即二氧化硫≤35 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尘≤5 mg/m3。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浓度:氨为1.28mg/m3、颗粒物为0.082mg/m3,颗粒物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氨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3)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年运行7200小时计,本项目废气排放量6.11x104万Nm3/a,二氧化硫1.95t/a,氮氧化物16.09t/a,烟尘1.42t/a,全厂废气排放量1.68x105万Nm3/a,二氧化硫5.85t/a,氮氧化物40.46t/a,烟尘3.91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

    (1)废水排放
    公司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和CODcr、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总镍最大日浓度分别为7.29~7.45、131mg/L、8.9x103mg/L、1.37mg/L、1.73mg/L、0.265mg/L、ND<0.1mg/L、ND<0.05mg/L、ND<0.03mg/L、1.8x10-4mg/L、ND<0.2mg/L、0.038mg/L,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总镍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公司污水站总出口pH范围和CODcr、悬浮物、BOD5、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总镍最大日浓度分别为7.77~7.91、40mg/L、5mg/L、6.4mg/L、ND<0.04mg/L、0.005mg/L、0.226mg/L、ND<0.009mg/L、ND<0.1mg/L、ND<0.05mg/L、ND<0.03mg/L 、1.6x10-4mg/L、ND<0.2mg/L、ND<0.007mg/L,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氨氮最大日浓度为0.121mg/L,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标准要求。

    公司雨水口pH范围和CODcr、悬浮物、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总镍最大日浓度分别为7.38~7.48、36mg/L、8mg/L、1.89mg/L、0.12mg/L、0.022mg/L、0.271mg/L、ND<0.009mg/L、ND<0.1mg/L、ND<0.05mg/L、ND<0.03mg/L 、3.6x10-4mg/L、ND<0.2mg/L、ND<0.007mg/L。

    (2)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量2.19万吨/年,COD排放量0.876吨/年,氨氮排放量0.003吨/年。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47.0~60.1dB,夜间厂界噪声43.6~56.6dB。昼、夜厂界噪声测得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建有固废管理台账,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均出售给杭州禾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进行卫生填埋。


    该项目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了验收会,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根据环保检查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您(单位)如对该建设工程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4日期间反馈给我们。

     
     

     
               联系电话:0573-87288471(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0571-83787363(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4日

    (2017.12.25wyf)浙江宝峰热电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