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市大江东片外排工程—东湖防洪调蓄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市大江东片外排工程—东湖防洪调蓄湖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海之城核心区,东至小泗埠直河,西至青六线,南至江东大道,北至江东一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浙江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区及河道开挖138.79万m3;新建护岸7977.9米;新建1#闸站(含引水闸和泵站)及2#、3#、16#节制闸,引水泵站配置潜水轴流泵,总设计引水流量5立方米每秒。实际建设内容为开挖水域面积35.7hm2(约562.6亩),现状形成调蓄湖总库容150万m3,湖底设计高程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正常蓄水位4.20m;新建护岸5638.33m;新建1#闸站(含引水闸和泵站)及2#、3#、16#节制闸,节制闸总净宽60m,引水泵站配置3台潜水轴流泵,总设计引水流量5m3/s。护岸长度由7977.9米优化调整为5901米(部分岸线采用生态护岸与硬质护岸结合形式);永久占地面积由686.30亩减少至562.6亩,节约用地18.0%。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24日-2026年03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良
联系电话:1377745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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