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传统煤制氢提标改造及副产合成氨联合装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传统煤制氢提标改造及副产合成氨联合装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该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审批建设内容为:项目拟投资96450万元,拟利用厂区现有土地,新建制氢装置、原料仓库、配电所、冷冻站等建构筑物约7297平方米。项目采用先进的粉煤加压气化技术代替原有的固定床间歇气化技术,项目实施后可形成氢气30000Nm3/h、副产合成氨240kt/a、副产液氧12kt/a、副产液氮15kt/a、副产二氧化碳气195.11kt/a(经管道输送至杭氧进一步处理后制成副产液体二氧化碳)、副产液氩12kt/a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本次申请整体验收。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威
联系电话:15157162031
会后修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传统煤制氢提标改造及副产合成氨联合装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