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巴逸能源热电联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巴逸能源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片区红十五线东末端(巴陵恒逸厂区内)
建设内容:环评建设内容为建设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
+1×4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2×CB15MW汽轮发电机组+2
×CB20MW汽轮发电机组等热电联产设施。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杭州巴逸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不含备用脱硫塔)。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威
联系电话:1515716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