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处理营养剂“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处理营养剂“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长风路3999号
建设内容:购置4台中和搅拌釜、4个醋酸储罐以及各类泵等设备实现自行生产3万吨/年的液体醋酸钠营养剂,除自用外其余部分出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环评编制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车间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直接回到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醋酸废气。反应釜中的醋酸废气通过加盖负压收集与储罐管道收集的大小呼吸废气一并经两级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中和反应釜、水泵等机械噪声,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企业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降噪减震装置;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从而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转状态;合理布置厂区平面,设备集中设置在厂区的一侧;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建设。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原辅材料均由槽罐车运输并贮存在储罐内,无废包装材料产生。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杭州惠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理。
三、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原材料由固体碳酸钠改为液碱,醋酸用量减少了3.4%,经环评单位分析,原材料由固体碳酸钠改为液碱,将不产生颗粒物及二氧化碳,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重大变更;
2、设备中增加的1座现有¢25m的液体醋酸钠成品槽的容量大于减少的3座液体醋酸钠成品槽的容量,满足了生产需求的同时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3、不再进行碳酸钠粉末投料,直接将液碱用泵送至搅拌釜中进行中和反应,液碱用槽车及贮槽装运,经分析,发生的部分变化有利于实现储罐化、管道化,并不产生颗粒物,有效改善了车间环境,不属于重大变更。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1年04月25日~04月26日,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浙江同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出具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交的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
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车间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直接回到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钱塘江,不做监测。
2、废气监测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两级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出口两个周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乙酸均未检出(检出限<4mg/m3)。
(2)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乙酸均未检出(检出限<4mg/m3)。
3、噪声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噪声测得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环境总量核算结果为:VOCS0.286t/a。
达到环评中建议的VOCS0.4t/a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验收会,经检查,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处理营养剂“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均委托相应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处理营养剂“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环保检查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您(单位)如对该建设工程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26日期间反馈给我们。
验收监测报告全本详见附件。
联系人: 叶远超
联系电话:13362104798
公示时间:2021年06月29日---2021年07月26日
txr-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水处理营养剂“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表-20210625-终.pdf
杭州富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零土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